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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以為自己寫這些文章,是為了自己,為了記念一些,為了發表一些想法,其實我是今天才想通,原來我是為了一些人寫的,當初寫文章的契機,是因為跟初戀女友分手,以為自己是在紀念些什麼,一段感情、一個人、一個愛情故事?

都不是,只是我想寫一些東西,能讓她看到、知道,後來時間久了,這種感覺也淡了,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看到,很多事情因為分手變的陌生,我是那種分手難做朋友的人吧。

後來我喜歡上一個女生,我寫了很多關於她的短篇,但我發現自己從來沒有進入她的心中,我了解她,在從我的文章來回應她,我了解她比她還了解我吧,因為我總沒能對她說出我喜歡她,最後我被自己的信心打敗,之後知道她交新男朋友,我就自動的消退她的生活,做個隱形人!

我發現一個事實,你再怎麼寫文章,也是很難打動一個女生的心理,這不是一種好的追求方法,不如你一個電話、一個牽手來的實際,而我一直有種錯覺就是寫文章是我自私的習慣,是為自己而存在,但是我最終了解到這些文章存在的意義,都是希望某些人看到,用來表達不擅言語的我,一種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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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ngmono20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